5.18.2014

為什麼你們不憤怒?

>>台灣社會近期的動盪程度讓我一度悲觀地懷疑2014年才是真正的世界末日。

>>為什麼你們不憤怒?為什麼你們相信規則相信權威相信權力規範的價值?你們十八歲了,或更甚,我不是在鼓吹反動,只是好奇,為什麼有人總逆來順受墨守成規,不敢為自身的權利發聲。或許革命不見得全然帶來進步,但我相信改變的力量。

>>我看不起自己的懦弱與踟躕不前。

>>"And I know I'm paranoid and neurotic, I've made a career out of it." , Thom Yorke. 我又何嘗不是呢。但可否真用這種態度生活?

>>時尚的完成在於臉蛋和身材。每次看街拍都覺得妒忌,或許永遠都達不到那種境界吧。

>>必須承認我有嚴重的性格潔癖,朋友圈就不多說了,我連看影集、看小說甚至看fanfic都很在意角色性格啊。喜歡日出姊姊文章中濃郁得鋪天蓋地的情感,還有細微卻一針見血的剖析,那些心愛的角色啊,在她筆下是多麼地活靈活現。可是看到嚴重OOC的fanfic,我簡直一秒也無法忍受。

>>或許我們該給對方一個機會。可是我自私。

>> 我不知道為什麼我會這麼喜歡一個流浪漢般的人。oh maybe I like his sickness too.(點圖放大)


>>偶爾會覺得做什麼都不對。電影看到一半關掉,專輯聽到一半停止,我厭惡這些生活中的小確幸。不能賦予人生多崇高的意義,亦非仰賴理想驅動過日子,但我也無法因小確幸而感到真正地幸福,或者說,什麼才是幸福呢?我懷疑。

>>我竭力避免參加一切家庭聚會。用節日的名義強制早已各奔東西的人們團聚只讓我覺得好不舒服,尤其是那些打從心底鄙視的人高談闊論之時,啊,我的思想和耳朵簡直被強暴了。

>>態度總是很糟,臉總是很臭,謝謝大家的不離不棄。

>> 「在荒謬經驗中,痛苦是個體的;
    一旦產生反抗,痛苦就是集體的,是大家共同承擔的遭遇。
    反抗,讓人擺脫孤獨狀態,奠定人類首要價值的共通點。
    我反抗,故我們存在。」

我想這正是為什麼我愛卡繆愛得不得了。跟法國人討論卡繆也是件有趣的事。

4.05.2014

It's better to burn out than to fade away.

似乎沒有特別提過,這網誌的標題是取自於Nirvana的歌曲Come As You Are。
還記得是在升高二的暑假第一次聽到這首歌,燠熱的夏天夜晚不知怎的在網路瀏覽到MTV Unplgged的現場,一切僅是出自偶然,而我被Kurt的滄桑震懾到久久不能自己,Come As You Are自此成了我最喜歡的一首歌,因為它的歌詞。

在那個好傻好天真的年紀(或許現在仍是),Kurt的自毀、憤怒與對任何事物的開放態度簡直嚇壞了我。又花了很多時間咀嚼,我才漸漸了解這個性格中藏有絕對黑暗面的人在生命的盡頭是何等的失望,而最終被其頑劣狠狠地榨乾。自此我才接受頹廢也是一種美、墮落也可以成為美,人從不該侷限於光鮮亮麗的框架中苟延殘喘。

然後我從唱片行抱回了海報,Kurt看似無羈、抽著菸的形象深深烙印在我心中。
今天是Kurt Cobain逝世20周年。20年了啊。我甚至沒有與他同時存在於世上,但他的音樂所帶來的:那些旋律中的不滿、歌詞中的反動,那樣的精神會流傳長長久久的。
不論是否相信神的存在,我相信他在另一個地方會過得快樂些。





(題外話:在我認識Kurt這傳奇人物的隔天,Amy Winehouse也加入了27 club.啊短短的27七年,我該說難過或可惜嗎?無論如何你們都活得精彩,大概是吧。)


3.01.2014

2014冬。

寒假重讀了高中時期最鍾愛的幾本書:凱魯亞克的《在路上》、奧斯特的《失意錄》,接著又重聽了以前最喜歡的那些音樂,不知怎的,我感到懷念。

開學以後,在西方文學經典與人文思維的課程調查表上,最喜歡的書我選了《在路上》。

喜歡這本書的理由很簡單:我想上路,卻無法真正上路。我想做個如Dean Moriarty一般的浪子,最終卻發現自己與Sal Paradise如出一撤,必須回歸現實。Yes, life is life, and kind is kind. 那些瘋狂、不羈不會是我的,永遠不會。前後兩次閱讀此書已相隔一年,可是心得其實差不多:發現自己還是困在牢籠裡,生活的牢籠,學校的牢籠,青春無知的牢籠,那我何時才能上路呢?

偶然想起卡繆說的“Life is a sum of all your choices.",我感到恐慌。這很有道理,的確----然而我是一個不斷犯錯、悲觀傾向的完美主義者,我討厭自己不夠好的過去、一團糟的現在和看不清的未來,每個決定都讓我害怕,可是能怎麼辦呢?繼續無病呻吟,記下這些不知所云的東西然後繼續努力過活,大概吧。


2.20.2014

搖滾樂真的不死嗎?

個人看完BRIT Awards的一點感想。

在AM拿下最佳專輯獎之後,Alex發表了以下一段演說


“Ah. That Rock n’ Roll, eh? That Rock n’ Roll, it just won’t go away.
It might hibernate from time to time, and sink back into the swamp. I think the cyclical nature of the universe in which it exists demands it adheres to some of its rules. But it’s always waiting there, just around the corner, ready to make its way back through the sludge. And smash through the glass ceiling, lookin’ better than ever. 
Yeah, that Rock n’ Roll. It seems like it’s fading away sometimes, but it will never die. And there’s nothing you can do about it.
Thank you very fu- much for this. I do truly appreciate it. Don’t take that the wrong way. And, eh… yeah… 
Invoice me for the microphone if ya need to. *drops the mic*”

大意是說搖滾不死——雖然偶爾我們會感覺它似乎消褪了,但總有一天它會再現的。

我對他的說法很反感。
首先,先入為主的說,我一向很討厭談論這種空洞的話題、這樣虛無的口號。它何時生,何時死,或者會不會死,不是你說說就算;再者,在專輯得獎的場合說這些,只讓人覺得你像個自命不凡的搖滾救世主、AM就是搖滾樂重生的意象。這樣說很極端,不過我真的認為,倘若AM是搖滾不死的代表,我倒希望它死掉算了。別表現得一副你他媽的是搖滾樂的代言人。

也不是第一次聽到這種口號。Nick Valensi說過類似的話,不過我認為無傷大雅(這是私心吧);而最常把搖滾不死掛在嘴邊的就是五月天,同身為搖滾不死代言人,我想不妨Alex跟陳信宏交流一下。

對不起,我對這兩分鐘的感言認真了。說不清為何這席話讓我如此反感,可能我真的太愛太愛他們了吧,愛到承受不起他說出這種傻話。或許Alex下次該解釋搖滾樂是何時誕生的。Im so done.

沒想到原本承諾要寫的猴團最後會變成這樣,啊。

1.27.2014

異鄉人

國文課的其中一篇作業是讀書心得,不知怎的我選了《異鄉人》。老實說已經有好一陣子沒碰這本書了呀。可是《異鄉人》曾經深深影響我----這麼說好像很空泛又很噁心,不過它的確改變我對待人生的態度。以下是極短、極表面,極蠢的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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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歲,高一的我首次閱讀這本存在主義經典。當時尚無法瞭解卡繆筆下的荒謬英雄,我只覺得他坦然面對死亡的勇氣很是令人敬佩,在闔上小說的當下,甚至油然而生「我就是莫梭」的錯覺。青春期的自己老會有種不被瞭解的挫折感,時常想不顧一切目光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偶爾我也感覺無處容身。然而最終發現,我仍無法如莫梭般對一切都採取反叛的態度。即使渾渾噩噩地過了一陣子,我還是選擇緊緊抓住這社會、這世界給予我的一切,追隨眾人的腳步考試、念書、上大學。我羨慕莫梭,羨慕他有足夠的勇氣去反叛,他做了所有我不敢做的事啊。

大一上學期的尾聲,當我再次拾起這本小說閱讀時,從前對於劇情的疑惑終於有些豁然開朗之領悟:莫梭的荒謬與反叛是來自於他的沈默與看破。人生經驗尚嫌不足的我,是不可能看破塵世,更別說灑脫地放下一切啊。我認同書中反叛的概念,我大可不盲目地跟著大眾走,做自己喜歡且想做的事,但同時我必須找尋容身的地方。我不會是異鄉人,我總是屬於哪處的,面對未來,我不會選擇沈默,我仍然願意憑著信念去追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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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閱讀後,感覺自己只是在交差了事啊,難怪國文成績很難看。

寫報告的那陣子正好看了〈Lost in Translation〉,片中的迷失讓我想起了《異鄉人》的痛苦與混亂不堪,因此看電影的當下只覺得好難受好難受,簡直要看不下去了,心裡滿滿的苦澀。生活就是滿滿的苦澀啊,當時。報告寫到後來還與朋友談論到了人生抉擇這種龐大沈重的話題。我最終還算是熬過來了吧。

不過,在寫完這份報告,重新省思人生態度後,我大可斬釘截鐵地說,我不會是莫梭。我可能荒謬,可能反叛,可能常常想跟世界對著幹,但我就是沒那份勇氣呀。
勇氣啊勇氣。或者是看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