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7.2016

No Light, No Light?



用這星期聽了不下百遍的歌開始好了,思考很久才摸索出歌詞大概想表達些什麼。

二十歲快走到末尾,至此我才晚熟地開始思考什麼是愛,什麼是慾望,而我追求的又是什麼,說實在還沒想出個所以然:我能篤定地說出喜歡《日安憂鬱》固執又不成熟的青澀戀曲,或是評論《幻想戀愛》中投射的感情卑微卻夠貼切,但可笑的是,我從來無法交代自己渴望什麼類型的戀愛,甚至無法定義自己喜歡怎樣的人。

戀愛對我來說十分抽象。要怎樣才算是喜歡一個人?要怎樣才能兩相合意走入關係?又或是不限於兩人,開放式關係的可能?我覺得自己比小學生還蠢。我真的不懂愛。

那我渴望戀愛嗎?目前為止並不。或許不排斥吧不過也不追求,面對人我很漫不經心,面對愛情更是。

姑且我相信情慾是流動的——這兩個月來開始摸索自己的情慾,可矛盾的是理智往往說服自己別去嘗試更多;再者我也無法對任何人坦承這些,我太過害怕他人的眼光或是評論。又即便我想,父權社會的枷鎖卻讓我勇氣盡失。

“Would you leave me, If I told you what I've done?
And would you need me, If I told you what I've become?”

總歸又模糊地說吧,我大概會相信情慾先於愛情,當然二者也可分開討論。
以上缺乏脈絡。有些想寫的卻不記得了,不好意思。

*
以前好像寫過,我並不常感到寂寞,甚至還挺享受少一分羈絆的輕鬆。但在某些偶然的時刻仍會想像有一個穩定而長期的陪伴,那該有多好;我是多麼著迷於那些細碎的親吻、擁抱,可愛又溫暖的話語,但我卻害怕關係中難以避免的磨合、口角和不諒解。我很自私,只想要好的卻一心想避開壞的,明知這太過奢求卻也不想改。大概也是這造就現在的我吧。